上 的 事 , 肉 體 的 事 為 樂 。 但 從 永 遠 的 真 實 來 說 , 我 們 只
能 以 神 為 樂 。 在 神 以 外 , 一 切 都 是 死 的, 空 的 , 與 我 們 也
毫 無 關 係 。 雖 獨 在 神 那 裡 才 有 滿 足 的 喜樂 , 和 永 遠 的 福 槳
。
( 三 ) 得 到 生 命 ( 5:12-21)
神 救 恩 的 目 的 就 是 要 解 決 人 的 罪 和 死 的 問 題 。 在 以 前
( 1:1-5:11) 論 到 罪 行 本 人 所 犯 的 罪 , 複 數 的 字 ( Sins)此 後
( 5:12-8:39) 講 到 罪 因 ( Sin) 是 單 數 的 字 。 即 從 亞 當 來 的
原 罪 和 罪 性 , 解 決 的 辦 法 , 就 是 要 使 人 得 義 和 生 命 。 罪
和 死 是 從 亞 當 來 的 , 義 和 生 命 是 從 耶 穌 基 督 來 的 。 亞 當
是 頭 一 人 , 是 人 類 的 元 首 和 代 表 。 他 的 犯 罪 影 響 了 所 有
的 人 , 世 人 在 他 裡 面 等 於 都 犯 了 罪 , 成 為 罪 人 。 ( 來
7:9,10) 他 的 罪 性 又 傳 給 了 世 人 , 所 以 世 人 都 要 犯 罪 , 都
要 死 。 神 怎 樣 來 怎 樣 來 救 人 脫 離 罪 與 死 呢 ? 就 是 借 著 另
一 個 人 基 督 的 死 與 復 活 。 讓 耶 穌 基 督 成 為 末 後 的 亞 當 和
第 二 個 人 。 ( 林 前 15:45-49) 世 人 如 果 因 亞 當 一 人 的 過 犯 ,
悖 逆 而 定 罪 , 死 亡 。 照 樣 眾 人 也 因 耶 穌 基 督 一 人 而 被 稱
義 得 生 命 。 那 就 是 說 在 亞 當 裡 眾 人 都 成 為 罪 人 和 他 有 同
樣 的 命 運 和 結 局 , 照 樣 在 基 督 裡 眾 人 也 就 成 為 義 人 , 得
到 基 督 的 生 命 , 甚 至 在 生 命 中 作 王 。 來 代 替 亞 當 的 生 命
, 不 再 讓 死 作 王 。
這 是 救 恩 最 基 本 的 意 義 , 原 理 和 內 容 。 所 有 的 問 題 是
在 於 基 督 一 個 人 怎 樣 。 我 們 在 祂 裡 面 有 同 樣 的 地 位 , 而
祂 又 在 我 們 裡 面 使 我 們 成 為 一 個 怎 樣 的 人 。 神 怎 樣 在 基
督 裡 看 我 們 , 我 們 也 要 怎 樣 在 基 督 裡 看 自 己 。 我 們 得 在
基 督 耶 穌 裡 是 本 乎 神 , 神 又 使 祂 成 為 我 們 的 智 慧 , 公 義
, 聖 潔 , 救 贖 。 ( 林 前 1:30) 我 們 站 在 自 己 的 地 位 上 , 活
在 自 己 的 裡 面 , 等 於 站 在 亞 當 的 地 位 上 , 活 在 亞 當 的 裡
面 , 一 切 都 是 罪 惡 和 死 亡 。 但 因 信 進 入 基 督 裡 , 脫 離 了
亞 當 和 自 己 , 就 與 基 督 聯 合 在 一 起 成 為 新 造 的 人 。 舊 事
已 過 , 一 切 都 變 成 新 的 了 。 ( 林 後 5:17) 所 有 的 問 題 是 人
的 問 題 , 生 命 的 問 題 , 是 在 亞 當 裡 , 或 是 在 基 督 裡 是 所
有 的 問 題 。 在 亞 當 裡 神 不 喜 悅 , 而 加 以 定 罪 , 叫 它 死 亡
, 惟 獨 在 基 督 裡 才 能 被 稱 義 , 得 永 生 。 所 以 我 們 不 能 再
站 在 亞 當 裡 , 乃 要 站 在 基 督 裡 , 讓 祂 成 為 我 們 的 生 命 ,
活 在 我 們 裡 面 , 代 替 我 們 在 亞 當 裡 的 生 命 , 這 才 是 永 生
之 道 。
第 六 章 ﹕ 同 死 同 活
( 一 ) 與 主 同 死 ( 6:1-11)
神 的 救 恩 就 是 要 救 我 們 脫 離 罪 和 脫 離 己 , 就 是 那 犯 罪
的 根 , 並 且 叫 我 們 得 著 新 生 命 , 能 夠 成 為 像 祂 的 兒 子 基
督 一 樣 。 這不 僅 是 稱 義 , 也 要 成 聖 。 這 途 經 是 在 基 督 裡 作
成 這 一 切 , 我 們 只 要 與 祂 聯 合 就 好 了 。 不 過 我 們 與 祂 的
聯 合 首 先 是 與 祂 的 死 聯 合 , 也 就 是 與 祂 同 死 。 此 外 再 沒
有 別 的 基 礎 。 因 為 我 們 本 來 是 在 亞 當 裡 , 整 個 的 人 是 在
亞 當 的 生 命 裡 活 著 。 必 須 借 著 死 才 能脫 離 原 來 的 關 係 , 斷
絕 舊 造 的 生 命 , 這 是 主 耶 穌 的 死 為 我 們 作 成 的 。 祂 在 十
字 架 上 為 我 們 死 了 , 祂 是 代 替 我 們 死 了 , 我 們 也 是 與 他
祂 一 同 死 了 。 祂 的 死 就 是 我 們 的 死 , 受 浸 就 是 表 明 這 個
意 義 。 我 們 受 浸 是 歸 入 祂 的 死 , 和 祂 一 同 埋 葬 , 將 我 們
*: 舊 人 和 祂 同 釘 十 字 架 , 我 們 這 個 人 在 祂 的 死 裡 死 了 。
除 非 你 不 是 一 個 真 信 主 的 人 , 你 若 是 接 受 祂 的 代 死 , 就
必 須 承 認 祂 在 十 字 架 , 是 將 你 一 同 帶 到 那 裡 , 祂 在 那 裡
代 替 你 死 就 是 你 在 那 裡 死 。 不 然 祂 是 無 罪 的 , 祂 為 什 麼
在 那 裡 死 呢 ? 所 以 我 們 受 浸 歸 主 , 首 先 是 歸 入 祂 的 死 ,
而 且 同 他 一 同 埋 葬 在 墳 墓 裡 了 。 從 水 裡 上 來 代 表 與 主 一
同 復 活 , 那 麼 現 在 活 著 的 就 不 應 該 再 是 我 。 乃 是 基 督 在
我 裡 面 活 了 。 ( 加 2:20) 叫 我 們 一 舉 一 動 都 有 新 生 的 樣 式
, 是 一 個 在 基 督 裡 與 祂 一 同 復 活 的 人 。 舊 人 與 祂 同 釘 死
了 , 使 罪 身 也 滅 絕 了 。 再 沒 有 存 在 的 地 位 和 因 素 。 既 是
已 死 的 人 就 脫 離 了 罪 , 更 不 再 是 罪 的 奴 僕 。 基 督 死 是 向
罪 死 的 , 一 次 就 夠 了 。 照 樣 我 們 既 相 信 接 受 了 主 的 死 ,
就 也 當 向 罪 看 自 己 是 死 的 。 向 神 在 基 督 耶 穌 卻 當 看 自 己
是 活 的 。 這 就 是 救 恩 最 基 本 的 真 理 和 脫 離 罪 與 己 的 唯 一
途 徑 。 這 不 僅 固 道 理 , 乃 是 一 個 屬 靈 的 實 際 。 什 麼 人 沒
有 看 自 己 已 經 死 了 , 仍 活 在 自 己 裡 面 , 他 在 屬 靈 的 生 命
上 還 沒 有 起 頭 。 舊 的 不 死 , 新 的 不 生 。 許 多 基 督 徒 還 沒
有 活 出 一 個 新 生 命 來 就 是 為 此 。 其 實 脫 罪 , 成 聖 的 問 題
很 簡 單 , 我 們 在 基 督 裡 已 經 有 了 與 祂 同 死 同 活 的 地 位 ,
只 要 因 信 接 受 、 承 認 , 站 在 這 個 地 位 上 就 好 了 。 那 就 是
誰 肯 那 樣 看 , 誰 就 脫 罪 , 成 聖 了 。 不 是 拔 出 了 在 我 們 裡
面 的 罪 性 、 罪 根 。 乃 是 我 死 了 , 與 主 同 釘 了 , 什 麼 時 候
這 樣 看 自 己 , 什 麼 時 候 就 脫 離 了 罪 。 什 麼 時 候 , 我 覺 得
我 沒 有 與 主 同 死 , 同 釘 了 十 字 架 , 我 還 有 資 格 , 有 權 利
活 著 , 為 自 己 活 著 , 就 仍 要 犯 罪 。 因 為 舊 人 、 肉 體 、 “
老 我 ” 總 是 要 犯 罪 的 。 除 非 一 個 死 了 的 人 不 能 再 起 來 犯
罪 。 ( 6:7) 由 於 罪 根 , 罪 性 , 肉 體 尚 在 , 所 以 必 須 時 時
看 自 己 是 死 的 。 不 是 一 勞 永 逸 的 事 。 所 以 要 捨 己 , 天 天
背 起 十 字 架 來 跟 從 主 。 要 想 脫 離 罪 , 必 須 脫 離 己 。 並 要
住 在 主 裡 面 , 就 不 犯 罪 。 ( 約 3:6) 因 為 基 督 的 生 命 不 能
犯 罪 。 ( 約 3:9)
( 二 ) 獻 上 肢 體 ( 6:12-14)
救 恩 都 是 主 為 我 們 作 成 的 , 我 們 的 責 任 是 ﹕
(1) 不 要 容 罪 在 我 們 的 身 上 作 王 。
(2) 不 要 順 從 身 子 的 私 慾 。
(3) 不 要 將 肢 體 獻 給 罪 作 不 義 的 器 具 。
這 三 個 不 要 就 是 我 們 向 罪 看 自 己 是 已死 的 人 。 是 能 作 到
的 。 因 為 已 死 的 人 是 與 罪 脫 離 了 關 係 。 另 一 方 面 我 們 是
從 死 裡 復 活 的 人 , 就 要 將 自 己 獻 給 神 , 並 要 肢 體 作 義 的
器 具 獻 給 神 。 我 們 舊 人 是 已 經 死 了 , 但 我 們 是 從 死 裡 復
活 的 新 人 , 仍 然 活 著 , 就 當 是 為 神 活 著 。 我 們 是 寶 血 所
救 贖 的 人 , 當 將 自 己 獻 給 神 。 包 括 將 我 們 的 肢 體 。 這 是
屬 靈 生 命 關 鍵 性 的 問 題 。 就 是 承 認 已 經 與 基 督 同 死 了 。
現 在 不 應 當 再 為 自 己 活 著 , 而 當 將 自 己 完 全 獻 給 神 , 自
己 的 理 想 、 愛 好 、 關 係 、 權 利 都 要 捨 棄 。 身 體 的 每 一 部
分 分 別 為 聖 獻 給 神 。 這 個 獻 不 是 主 代 替 我 們 作 的 , 是 要
自 己 作 的 , 你 不 獻 , 就 永 遠 沒 有 獻 上 , 仍 然 活 在 自 己 裡
面 , 是 在 罪 中 , 在 死 中 , 一 切 屬 靈 的 事 , 對 你 來 說 , 都
是 空 的 , 假 的 。 你 雖 然 有 地 位 , 卻 沒 有 實 除 , 有 知 識 ,
卻 沒 有 經 歷 。 所 有 屬 靈 的 問 題 , 是 死 與 復 活 的 問 題 。 此
外 再 無 根 基 。 建 造 不 上 去 。
( 三 ) 成 為 聖 潔 ( 6:15-23)
我 們 在 恩 典 之 下 , 不 在 律 法 之 下 , 不 可 以 再 犯 罪 , 一
犯 罪 就 作 罪 的 奴 僕 , 以 至 於 死 。 作 順 命 的 奴 僕, 獻 給 義 作
奴 僕 就 可 以 成 聖 。 我 們 是 沒 有 自 由 的 , 本 來 是 獻 給 不 潔
不 法 的 作 奴 僕 , 現 在 是 被 寶 血 買 來 作 了 神 的 奴 僕 。 不 作
神 的 奴 僕 , 就 要 仍 然 作 罪 的 奴 僕 , 那 結 局 就 是 死 。 但 作
神 奴 僕 , 結 果 就 是 永 生 。 因 為 罪 的 工 價 乃 是 死 , 不 僅 是
身 體 的 死 , 惟 有 神 的 恩 賜 在 基 督 裡 乃 是 永 生 。 從 現 在 就
開 始 了 。 這 是 生 、 死 之 間 的 問 題 , 非 常 重 要 。 我 們 現 在
究 竟 是 仍 作 罪 的 奴 僕 , 或 是 作 了 神 的 奴 僕 呢 ? 是 仍 在 罪
中 活 著 , 或 是 完 全 過 一 個 奉 獻 的 生 活 , 成 為 聖 潔 了 呢 ?
若 不 站 在 與 主 同 死 同 活 的 地 位 , 就 要 仍 落 在 死 中 , 包 括
身 體 的 死 , 和 靈 性 的 死 。 在 主 裡 面 , 向 神 而 活 , 從 此 敝
開 成 聖 之 路 , 有 福 之 門 。 這 一 切 是 由 你 決 定 的 , 關 係 到
永 遠 。 誰 願 意 走 這 條 真 正 的 永 生 之 路 呢 ?
第 七 章 ﹕ 二 律 交 戰
( 一 ) 脫 離 律 法 ( 7:1-6)
我 們 本 來 在 律 法 之 下 , 也 是 一 種 不 自 由 , 受 它 的 管 轄
, 很 痛 苦 , 時 常 有 被 定 罪 的 感 覺 。 所 以 在 舊 約 律 法 之 下
的 人 , 很 受 捆 綁 , 沒 有 平 安 。 但 已 死 的 女 人 就 脫 離 了 丈
夫 律 法 , 可 以 歸 給 別 人 。 我 們 借 基 督 的 死 , 等 於 自 己 死
了 , ( 羅 6:6) 就 脫 離 原 來 管 轄 我 的 丈 夫 , 即 律 法 。 而 歸
給 別 人 , 就 是 基 督 。 這 樣 , 我 們 就 不 屬 律 法 , 乃 屬 我 們
死 而 復 活 的 主 了 。 今 後 我 們 的 關 係 和 責 任 就 是 服 事 主 ,
而 且 是 按 聖 靈 的 新 樣 服 事 主 。 新 丈 夫 不 像 舊 丈 夫 律 法 將
人 管 轄 那 樣 死 , 那 樣 苦 , 而 是 使 人 因 著 愛 而 甘 心 情 願 的
服 事 。
( 二 ) 律 法 功 用 ( 7:7-17)
那 樣 律 法 有 何 用 處 , 乃 是 叫 人 知 罪 , ( 3:20,又7:7)例 如
若 不 是 律 法 說 , “ 不 可 起 貪 心 ” 。 你 雖 然 有 貪 心 , 卻 不
知 是 罪 。 實 在 是 有 罪 , 不 過 你 不 知 道 而 己 。 現 在 誡 命 來
了 , 你 一 起 貪 心 , 就 立 刻 被 定 罪 , 也 就 等 於 被 誡 命 殺 了
。 其 實 是 罪 借 著 有 誡 命 的 存 在 , 而 叫 貪 心 在 裡 頭 發 動 ,
引 誘 人 , 並 且 殺 了 人 。 律 法 , 誡 命 本 身 是 好 的 , 但 它 能
定 人 的 罪 , 叫 人 死 。 為 此 我 們 若 在 律 法 , 誡 命 之 下就 沒 有
法 子 活 下 去 , 因 我 們 有 肉 體 的 存 在 , 有 罪 性 在 肉 體 裡 頭
, 雖 然 我 們 不 願 意 犯 罪 , 卻 仍 去 犯 罪 。 借 著 這 聖 潔 、 公
義 、 良 善 、 屬 靈 的 律 法 使 我 們 看 出 我 們 本 來 是 屬 肉 體 的
, 是 已 經 賣 給 罪 了 , 並 且 有 罪 住 在 我 們 裡 頭 。 我 們 信 主
之 後 很 願 意 擺 脫 這 種 情 況 。
( 三 ) 另 有 個 律 ( 7:18-25)
這 裡 講 到 我 們 自 己 立 志 為 著 善 卻 作 不 到 , 從 七 節 廿 五
節 共 用 了 四 十 八 次 “ 我 ” 字 。 雖 然 我 是 願 意 為 善 , 按 著
我 們 裡 面 的 人 也 喜 歡 神 的 律 , 但 是 立 志 為 善 卻 行 不 出 來
。 所 願 的 善 作 不 到 。 所 不 願 意 的 惡 卻 去 作 。 這 就 表 明 另
有 一 個 東 西 在 我 們 裡 頭 , 就 是 罪 , 它 是 願 意 犯 罪 作 惡 ,
不 願 意 為 善 , 而 且 是 非 常 有 力 。 如 同 一 個 律 一 樣 , 與 我
心 中 為 善 的 交 戰 , 把 我 擄 去 , 叫 我 去 附 從 那 個 肢 體 中 犯
罪 的 律 , 肉 體 順 服 神 的 律 , 幾 乎 將 我 們 這 個 人 分 裂 了 。
這 個 敗 壞 的 肉 體 存 在 一 天 , 這 個 犯 罪 的 律 也 存 在 一 天 ,
常 叫 我 們 失 敗 。 真 是 苦 啊 。 誰 能 救 我 們 脫 離 這 取 死 的 身
Ei , 我 們 自 己 經 過 很 多 次 的 掙 扎 、 努 力 、 爭 戰 , 都 無 濟
於 事 。 怎 樣 得 勝 , 只 有 靠 主 耶 穌 基 督 了 。 這 不 是 說 不 要
立 志 了 。 聖 經 叫 人 立 志 。 ( 但 1:8,民 14:24,拉 7:10,林 後 5:9,帖
前 4:11,約 7:17,)不 是 憑 自 己 立 志 , 乃 是 憑 神 立 志 , 靠 神 行 事
。 ( 腓 2:13)
有 人 很 為 我 們 有 了 第 六 章 的 真 理 , 就 什 麼 都 好 了 , 不
必 有 七 章 的 經 歷 了 , 但 我 們 憑 自 己 還 不 能 完 全 將 六 章 的
真 理 實 行 出 來 。 憑 著 自 己 , 活 在 自 己 裡 只 有 失 敗 。 我 們
無 論 信 主 多 久 , 靈 性 多 高 , 道 理 多 深 , 都 不 能 叫 我 們 只
憑 自 己 就 行 了 , 仍 然 必 須 靠 主 才 行 。 ( 約 15:5,腓 4:13)
第 八 章 ﹕ 得 勝 有 餘
( 一 ) 聖 靈 的 律 ( 8:1-11)
一 個 人 在 律 法 以 下 是 要 被 定 罪 的 , 但 一 個 在 基 督 耶 穌
的 人 就 不 定 罪 了 。 “ 因 為 賜 生 命 聖 靈 的 律 在 基 督 耶 穌 裡
釋 放 了 我 , 使 我 脫 離 了 罪 和 死 的 律 。 ”是 怎 樣 成 就 的 呢 ?
是 在 基 督 裡 成 就 了 。 首 先 是 因 著 神 差 祂 兒 子 到 世 上 來 ,
成 為 肉 身 。 ( 約 1:14) 和 有 罪 的 體 形 狀 一 樣 , 但 祂 自 己 是
無 罪 的 , 乃 是 作 了 贖 罪 祭 。 ( 林 後 5:21,賽 53:6,10) 為 了 在
肉 體 中 定 了 罪 的 罪 案 , 使 我 們 脫 離 了 罪 的 轄 制 和 刑 罰 。
這 是 由 於 主 耶 穌 的 代 替 與 救 贖 。 ( 彼 前 2:24,又 3:18,約
3:14,來 2:14, 西 1:22,加 3:13) 使 我 們 在 基 督 裡 就 不 再 定 罪 , 並
且 得 了 釋 放 。 祂 又 賜 給 生 命 的 靈 來 到 我 們 裡 面 , 成 為 一
個 律 , 使 我 們 能 勝 過 罪 和 死 的 律 。 我 們 不 必 再 按 著 外 面
律 法 的 規 條 來 守 , 只 要 隨 從 聖 靈 , 就 使 律 法 的 義 成 就 在
我 們 身 上 了 。 所 以 這 一 章 不 再 提 到 “ 我 ” 。 卻 有 二 十 一
次 提 到 聖 靈 , 那 就 告 訴 我 們 靠 “ 我 ” 是 失 敗 的 , 靠 聖 靈
就 能 得 勝 。 我 們 的 舊 人 和 肉 體 雖 在 基 督 的 十 字 架 上 被 定
罪 同 死 了 。 ( 加 5:24,羅 6:6) 但 在 我 們 裡 面 並 沒 有 被 拔 掉
這 個 罪 根 , 因 為 肉 體 仍 然 存 在 , 沒 有 身 體 得 贖 之 前 仍 然
在 我 們 身 上 。 ( 8:23) 按 在 主 裡 的 地 位 來 說 是 已 經 釘 死 了
。 我 們 可 以 承 認 它 已 經 與 主 同 釘 死 了 , 我 們 應 當 不 隨 從
它 , 它 不 再 是 我 們 的 主 人 , 在 我 們 身 上 有 支 配 的 權 利 。
我 們 既 已 屬 乎 主 , 與 主 同 活 了 , 如 同 第 六 章 所 說 的 。 已
死 的 人 就 脫 離 了 罪 , 現 在 活 著 是 向 神 而 活 。 是 得 到 了 釋
放 , 不 再 受 罪 和 死 的 律 捆 綁 。
神 將 聖 靈 賜 給 我 們 就 是 來 執 行 這 項 成 就 祂 定 肉 體 的 罪
, 叫 我 們 不 隨 肉 體 , 而 叫 我 們 完 全 屬 乎 神 , 為 神 活 著 。
什 麼 時 候 再 體 貼 肉 體 , 什 麼 時 候 就 落 在 死 中 。 原 文 乃 是
思 念 肉 體 的 事 , 或 者 說 屬 肉 體 的 心 思 就 是 死 。 因 為 那 些
是 被 定 罪 的 東 西 , 我 們 若 仍 去 照 它 的 意 思 去 想 , 去 體 貼
, 去 隨 從 , 就 落 在 死 亡 的 裡 頭 。 立 刻 叫 我 們 的 心 靈 裡 面
感 到 死 的 威 脅 和 控 刺 。 接 著 叫 人 的 身 體 也 能 受 到 死 的 苦
害 。 但 隨 從 聖 靈 的 人 , 思 念 屬 靈 的 事 , 也 可 以 說 屬 靈 的
心 思 和 意 念 , 會 叫 人 得 著 生 命 和 平 安 , 也 就 是 說 有 聖 靈
所 賜 的 新 生 命 和 屬 天 的 平 安 在 心 裡 作 主 就 進 入 屬 靈 屬 天
的 境 界 裡 。
屬 肉 體 的 心 思 , 想 肉 體 的 事 , 就 與 神 為 仇 , 不 服 神 的
律 , 也 是 不 能 服 , 在 肉 體 中 不 但 沒 有 良 善 , 而 且 是 屬 乎
罪 的 , 它 喜 歡 犯 罪 , 反 對 良 善 。 ( 7:14,18,20) 因 此 屬 肉 體
的 人 是 神 所 不 喜 歡 的 , 我 們 不 能 再 作 一 個 屬 肉體 的 人 , 隨
從 肉 體 的 活 著 , 落 在 死 亡 之 中 。 神 若 不 喜 歡 有 什 麼 結 局
)O ? 但 神 的 靈 已 經 來 到 我 們 的 裡 面 , 我 們 就 不 屬 肉 體 ,
乃 屬 聖 靈 了 。 人 若沒 有 基 督 的 靈 就 不 是 屬 基 督 的 。 所 以 每
一 個 真 信 主 屬 基 督 的 人 都 有 聖 靈 在 罣 面 , 也 有 基 督 在 我
們 裡 面 , 身 體 因 罪 而 死 , 靈 因 義 而 活 。 使 我 們 在 經 歷 上
也 能 成 就 六 章 的 地 位 , 就 是 與 主 同 死 同 活 了 。 甚 至 神 的
靈 能 將 我 們 必 死 的 身 體 都 活 過 來 。 這 都 是 在 救 恩 的 範 圍
內 。 不 過 這 屬 靈 的 經 歷 , 需 要 我 們 因 信 站 在 基 督 裡 的 地
位 上 , 並 隨 從 聖 靈 而 行 才 能 成 就 在 我 們 身 上 。 所 以 我 們
是 有 責 任 的 。
肉 體 並 不 甘 心 放 棄 它 的 權 利 , 仍 要 叫 我 們 去 順 從 它 ,
滿 足 它 的 要 求 , 可 是 我 們 已 經 死 了 , 借 著 十 字 架 已 經 還
清 了 它 的 債 , 現 在 不 再 欠 它 的 債 , 必 須 聽 它 的 支 配 , 去
順 從 它 活 著 。 如 果 一 個 基 督 徒 仍 順 從 肉 體 活 著 必 要 死 。
就 是 屬 靈 的 死 也 是 非 常 嚴 重 的 事 , 我 們 若 靠 聖 靈 治 死 身
體 的 惡 行 必 要 活 著 , 這 治 死 是 可 能 的 , 也 是 應 當 的 。 我
們 要 用 同 釘 十 架 來 治 死 , 但 只 憑 自 己 的 力 量 不 行 , 還 需
要 靠 著 聖 靈 的 引 導 和 禱 告 的 能 力 。 ( 腓 3:13,羅 8:26)
( 二 ) 作 神 兒 女 ( 8:12-30)
我 們 既 是 神 的 兒 子 就 有 神 的 靈 , 在 不 住 的 引 導, 我 們
只 要 隨 從 祂 的 引 導 就 成 了 。 我 們 不 必 懼 怕 , 聖 靈 和 我 們
的 靈 同 證 , 我 們 是 神 的 兒 女 , 並 和 基 督 同 作 神 的 後 嗣 ,
要 承 受 神 的 國 和 永 遠 的 榮 耀 , 這 是 極 高 的 地 位 和 極 大 的
福 分 。 何 必 去 隨 從 肉 體 貪 戀 世 上 暫 時 微 小 虛 空 的 東 西 呢
? 在 今 世 有 所 得 著 , 就 要 在 來 世 有 所 損 失 。 但 若 為 主 ,
和 主 一 同 受 苦 , 將 來 必 得 極 重 無 比 永 遠 的 榮 耀 。 ( 林 後
4:17) 現 在 是 在 虛 空 、 敗 壞 之 下 , 我 們 的 盼 望 乃 是 等 候 身
體 得 贖 , 顯 出 神 眾 子 的 榮 耀 。
雖 然 我 們 現 今 仍 有 軟 弱 , 但 有 聖 靈 幫 助 , 親 自 用 說 不
出 的 嘆 息 , 替 我 們 禱 告 , 並 且 是 照 神 的 旨 意 替 聖 徒 祈 求
, 使 萬 事 , 包 括 苦 難 和 試 煉 , 都 互 相 效 力 , 叫 愛 神 的 人
得 益 處 。 祂 預 知 、 預 定 、 選 召 我 們 的 旨 意 和 目 的 , 是 叫
我 們 成 為 祂 兒 子 的 模 樣 。 ( 林 後 3:18,約 3:2,3) 並 叫 召 來 ,
稱 義 的 人 都 得 榮 耀 , 像 祂 的 長 子 一 樣 。這 是 神 最 偉 大 ,
奇 妙 的 慈 愛 和 恩 典 臨 到 我 們 這 渺 小 、 卑 賤 、 不 堪 不 配 的
人 身 上 。 令 我 們 永 遠 俯 伏 敬 拜 、 感 謝 、 讚 美 也 不 夠 。
( 三 ) 得 勝 有 餘 ( 8:31-39)
以 下 有 四 個 “ 誰 能 ” , 這 是 在 主 裡 得 勝 的 宣 告 和 凱 歌
, 那 些 時 常 嘆 息 、 恢 心 感 到 軟 弱 、 失 敗 的 基 督 徒 應 當 立
刻 站 到 這 個 得 勝 的 地 位 上 來 宣 告 , 歌 唱 吧 ! 神 的 兒 女 們
當 因 信 唱 這 凱 歌 , 主 已 經 得 勝 一 切 , 也 叫 我 們 在 祂 裡 面
無 不 得 勝 。 ( 約 5:4,又 16:33)
(1) 誰 能 敵 擋 我 們 呢 ? 神 既 不 愛 惜 祂 的 兒 子 為 我 們 眾 人
捨 了 , 豈 不 也 把 萬 物 和 祂 一 同 白 白 的 賜 給 我 們
嗎 ?
(2) 誰 能 控 告 神 所 揀 選 的 人 呢 ? 有 神 稱 他 們 為 義 了 。
(3) 誰 能 定 他 們 的 罪 呢 ? 有 基 督 耶 穌 已 經 死 了 , 而 且 從
死 裡 復 活 , 現 今 在 神 的 右 邊 也 替 我 們 祈 求 。
(4) 誰 能 使 我 們 與 基 督 的 愛 隔 絕 呢 ? 難 道 是 患 難 麼 ? 是
困 苦 麼 ? 是 逼 迫 麼 ? 是 饑 餓 麼 ? 是 赤 身 露 體 麼
? 是 危 險 麼 ? 是 刀 劍 麼 ? … … 然 而 靠 著 愛 我 們 的
主 已 經 得 勝 有 餘 了 。
無 論 是 祂 對 我 們 的 愛 , 或 我 們 對 祂 的 愛 都 不 能 被 任 何
事 隔 絕 。 沒 有 什 麼 能 來 到 我 們 與 主 中 間 。
我 們 深 信 這 一 切 都 是 我 們 的 , 因 為 我 們 與 基 督 聯 合 為
一 了 , 我 們 是 基 督 的 身 體 , 神 怎 樣 愛 祂 的 兒 子 基 督 也 照
常 愛 我 們 。 ( 約 17:23,26) 沒 有 任 何 東 西 , 事 情 , 連 萬 有 都
不 能 叫 我 們 與 神 的 愛 隔 絕 , 這 愛 是 在 我 們 的 基 督 耶 穌 裡
的 。
第 九 章 ﹕ 神 的 揀 選
( 一 ) 不 憑 肉 體 ( 9:1-13)
神 在 基 督 裡 所 賜 的救 恩 是 那 樣 豐 富 、 深 厚 , 但 為 什 麼 不
是 所 有 的 人 都 得 到 呢 ? 特 別 是 猶 太 人 沒 有 都 蒙 恩 呢 ? 為
此 保 羅 的 良 心 被 聖 靈 感 動 , 心 裡 大 有 傷 痛 , 他 為 骨 肉 之
親 以 色 列 人 的 得 救就 是 自 己 被 咒 詛 , 與 基 督 分 離 , 也 是 願
意 。 這 與 摩 西 的 禱 告 相 同 。 ( 出 32:32) 為 求 以 色 列 人 得 蒙
赦 罪 , 情 願 自 己 從 生 命 冊 上 被 除 名 。 他 們 真 有 主 的 大 愛
和 犧 牲 自 己 的 精 神 , 願 意 捨 去 最 大 永 遠 的 福 分 。 而 換 來
許 多 別 人 的 重 大 永 遠 利 益 。 這 是 任 何 屬 血 氣 的 人 所 不 能
比 的 。
以 色 列 人 有 那 兒 子 的 名 分 , 榮 耀 , 諸 約 , 律 法 , 禮 儀
, 應 許 , 列 祖 , 按 肉 體 說 , 基 督 也 是 從 他 們 出 來 的 。 以
色 列 有 那 麼 許 多 的 長 處 , 難 道 都 失 掉 了 嗎 ? 不 是 的 , 因
為 從 以 色 列 生 的 , 不 都 是 以 色 列 人 , 從 肉 身 生 的 並 不 是
神 的 兒 女 , 只 有 像 以 撒 乃 是 從 應 許 生 的 , 才 算 是 後 裔 。
又 如 以 掃 和 雅 各 雖 然 是 雙 生 , 神 揀 選 雅 各 , 而 不 是 以 掃
, 這 不 在 乎 人 的 行 為 。
( 二 ) 在 神 主 權 ( 9:14-29)
在 乎 神 的 主 的 主 權 , 祂 要 憐 憫 誰 , 就 憐 憫 誰 , 要 恩 待
誰 , 就 恩 待 誰 。 這 不 在 乎 那 定 意 的 , 奔 跑 的 , 只 在 乎 發
憐 憫 的 神 。 甚 至 叫 法 老 剛 硬 也 是 可 以 的 。 因 為 絕 對 的 主
權 和 自 由 決 定 一 切 事 , 祂 是 宇 由 萬 有 的 主 , 一 切 都 是 祂
所 創 造 的 , 祂 要 怎 樣 對 待 任 何 人 都 可 以 。 好 像 陶 匠 對 待
一 團 泥 一 樣 , 祂 有 權 柄 拿 一 塊 作 成 貴 重 的 器 皿 , 又 拿 一
團 作 卑 賤 的 器 皿 。 不 過 神 所 作 的 也 不 是 不 公 平 。 祂 要 毀
滅 一 個 器 皿 , 乃 經 過 多 多 忍 耐 寬 容 的 , 是 它 們 的 可 惡 可
怒 使 他 們 遭 毀 滅 , 而 那 些 預 備 得 榮 耀 的 器 皿 是 因 為 蒙 了
憐 憫 。 不 過 人 的 順 服 和 自 潔 也 有 一 定 的 作 用 。( 耶 18:4,提
後 2:20,21) 因 神 要 憐 憫 誰 就 憐 憫 誰 , 人 若 向 神 剛 硬 , 強 嘴
就 不 能 蒙 憐 憫 , 但 若 肯 謙 卑 求 神 的 憐 憫 , 還 是 可 以 蒙 憐
憫 的 。 ( 路 18:13,詩 123:2,3) 無 論 猶 太 人 或 外 邦 人 都 可 以 蒙
憐 憫 。
( 三 ) 非 靠 行 為 ( 9:30-33)
神 並 不 是 偏 待 猶 太 人 , 後 來 又 偏 待 外 邦 人 , 乃 是 在 於
他 們 怎 樣 得 神 的 救 恩 。 猶 太 人 追 求 律 法 的 義 , 靠 行 為 求
, 當 然 是 求 不 著 了 。 而 外 邦 人 知 道 自 己 不 配 , 只 能 憑 著
信 心 求 , 就 得 了 因 信 而 來 的 義 。 對 猶 太 人 來 說 , 也 是 信
與 不 信 的 問 題 , 不 信 就 絆 倒 了 。 信 靠 主 的 人 必 不 羞 愧 。
第 十 章 ﹕ 人 的 相 信
( 一 ) 律 法 總 結 ( 10:1-8)
以 色 列 人 追 求 律 法 的 義 。 想 要 立自 己 的 義 , 就 不 服 神 的
義 , 但 沒 有 人 能 因 行 律 法 能 在 神 面 前 稱 義 。 ( 3:20) 所 以
追 求 律 法 的 義 , 反 得 不 著 律 法 的 義 。 但 律 法 的 總 結 就 是
基 督 , 使 凡 信 祂 的 都 得 著 義 。 律 法 不 過 是 基 督 的 預 表 ,
都 成 全 在 基 督 的 身 上 , 基 督 已 經 來 了 , 借 著 所 傳 的 道 ,
這 道 很 容 易 得 著 , 叫 人 可 以 相 信 , 就 得 著 因 信 基 督 而 來
的 義 , 也 就 是 神 的 義 。
( 二 ) 求 告 主 名 ( 10:91-15)
人 若 口 裡 認 耶 穌 為 主 , 心 裡 信 神 叫 祂 從 死 裡 復 活 , 就
必 得 救 , 相 信 , 承 認 進 一 步 , 具 體 的 表 示 , 就 是 求 告 。
因 為 凡 求 告 主 名 的 , 就 必 得 救 , 凡 不 肯 求 告 主 的 , 不 能
得 救 。 然 而 必 須 先 有 奉 差 遣 傳 道 的 , 才 能 使 人 聽 見 、 相
信 。 所 以 傳 道 的 人 也 很 需 要 。 因 為 信 道 是 從 聽 道 來 的 ,
聽 道 是 從 基 督 的 話 來 的 。
( 三 ) 有 人 不 信 ( 10:16-21)
雖 然 主 的 福 音 已 經 傳 開 了 , 甚 至 傳 遍 天 下 , 傳 到 地 極
, 有 許 多 人 聽 見 相 信 了 , 但 人 沒 有 都 聽 從 福 音 。 雖 然 這
道 先 傳 給 以 色 列 民 , 他 們 竟 悖 逆 拒 絕 , 殺 害 基 督 和 祂 的
使 徒 。 ( 徒 3:26,又 10:36,帖 前 2:15,16)
第 十 一 章 ﹕ 恩 臨 外 邦
( 一 ) 揀 選 餘 數 ( 11:1-10)
雖 然 以 色 列 人 大 多 數 不 信 , 似 乎 是 被 神 棄 絕 了 , 但 因
著 神 對 他 們 祖 宗 亞 伯 拉 罕 、 以 撒 、 雅 各 的 揀 選 恩 典 , 仍
有 所 留 的 餘 數 , 就 如 在 以 利 亞 的 時 候 , 神 為 自 己 留 下 七
個 人 一 樣 。 這 時 彼 得 、 保 羅 以 及 其 他 許 多 以 色 列 人 還 是
相 信 得 救 了 , 不 過 其 餘 的 就 成 了 頑 梗 不 化 的 , 到 今 天 以
色 列 人 的 領 袖 和 國 民 仍 多 是 不 信 的 。 神 曾 給 他 們 機 會 ,
他 們 卻 不 肯 悔 改 , 因 此 神 的 忿 怒 臨 到 他 們 身 上 。 ( 徒
28:26-29, 帖 前 2:15,16)
( 二 ) 外 邦 數 目
由 於 以 色 列 人 的 過 失 , 救 恩 便 臨 到 外 邦 人 , 使 普 天 下
人 都 能 蒙 恩 , 在 這 裡 橄 欖 樹 代 表 以 色 列 人 , 根 代 表 亞 伯
拉 罕 。 以 撒 、 雅 各 有 幾 根 原 來 的 枝 子 被 拆 下 來 , 指 不 信
的 以 色 列 人 。 另 外 的 枝 子 得 以 在 基 督 裡 接 上 去 。 但 不 可
自 高 。 神 也 能 將 接 上 去 的 枝 子 折 下 來 , 神 向 那 跌 倒 的 人
是 嚴 勵 的 。 外 邦 人 若 不 長 久 在 祂 的 恩 慈 裡 , 也 要 被 砍 下
去 , 而 把 原 來 的 枝 子 接 上 去 。 現 在 以 色 列 人 仍 有 幾 分 是
硬 心 的 , 等 到 外 邦 人 的 數 目 填 滿 了 。 以 色 列 全 家 都 要 得
救 , 這 是 要 等 候 主 再 來 的 時 候 。 天 國 的 門 向 外 邦 關 閉 ,
以 色 列 人 要 悔 改 歸 主 。 ( 亞 12:10,又 13:1) 不 過 外 邦 人 得 救
的 數 目 有 多 少 , 我 們 不 知 道 什 麼 填 滿, 我 們 也 不 知 道 , 但
我 們 要 趕 快 努 力 傳 福 音 , 使 外 邦 人 數 早 填 滿 ,末 期 早 來 到
。 ( 太 24:14,路 21:24)
( 三 ) 主 智 難 測 ( 11:33-36)
當 保 羅 講 到 神 的 救 恩 , 有 關 猶 太 人 和 外 邦 人 的 旨 意 和
奧 秘 時 , 就 不 能 不 稱 頌 讚 美 了 。 深 哉 , 神 豐 富 的 智 慧 和
知 識 , 祂 的 判 斷 何 其 難 測 , 祂 的 蹤 跡 何 其 難 跡 , 何 其 難
尋 , 誰 知 道 主 的 心 , 誰 作 過 祂 的 謀 士 呢 ? 因 為 萬 有 都 是
本 於 祂 , 倚 靠 祂 , 歸 於 祂 , 願 榮 耀 歸 給 祂 , 直 到 永 遠 ,
阿 們 。
第 十 二 章 ﹕ 獻 身 事 神
( 一 ) 獻 上 身 體 ( 12:1-2)
本 書 的 前 八 章 講 到 救 恩 的 需 要 , 內 容 和 目 的 。 九 章 到
十 一 章 , 似 乎 是 一 段 插 入 , 講 解 到 猶 太 人 和 外 邦 人 在 救
恩 計 劃 中 的 地 位 和 經 過 。 從 十 二 章 起 又 是 一 大 段 , 可 以
說 是 講 到 救 恩 的 果 效 , 在 人 面 所 起 的 作 用 和 當 盡 的 本 分
。 有 人 接 受 了 救 恩 之 後 沒 有 什 麼 反 應 , 生 命 上 沒 有 什 麼
改 變 , 也 沒 有 什 麼 服 事 和 工 作 , 似 乎 徒 受 了 主 的 恩 典 ,
這 是 不 應 該 有 的 現 象 。 所 以 保 羅 在 這 裡 提 出 了 很 重 要 的
勸 告 和 教 導 。
首 先 是 要 將 身 體 獻 上 當 作 活 祭 , 是 聖 潔 的 , 是 神 所 喜
悅 的 , 如 此 事 奉 也 是 理 所 當 然 的 。 這 是 蒙 救 贖 的 人 最 基
本 , 最 首 要 的 本 分 和 當 行 的 事 。 好 像 以 色 列 人 頭 生 的 因
被 救 贖 必 須 歸 給 神 。 ( 出 13:1) 新 約 也 明 說 , 你 們 不 是 自
己 的 人 , 因 為 你 們 是 重 價 買 來 的 , 所 以 要 在 你 們 的 身 子
上 榮 耀 神 . ( 林 前 6:19,20) 這 是 神 的 旨 意 。 ( 林 後 8:5) 不
奉 獻 是 違 反 神 的 旨 意 , 是 奪 取 神 的 物 , 是 一 個 沒 有 與 主
從 死 裡 同 復 活 的 人 。 ( 6:12) 可 以 說 是 一 個 仍 將 肢 體 獻 給
罪 作 不 義 器 具 的 人 , 這 樣 的 人 怎 能 算 為 聖 潔 , 蒙 神 喜 悅
和 祝 福 的 人 呢 ? 太 辜 負 主 的 寶 血 了 。 而 且 完 全 是 在 那 裡
虛 度 一 生 毫 無 意 義 的 活 著 , 將 來 要 羞 愧 見 主 , 甚 至 要 受
到 審 判 和 責 罰 。
基 督 徒 的 生 活 不 是 只 求 神 祝 福 , 生 活 得 好 , 今 生 平安 ,
快 槳 。 將 來 上 天 堂 得 福 就 好 了 , 乃 是 要 承 認 耶 穌 為 主 ,
被 買 來 歸 給 神 了 。 不 應 該 再 為 自 己 活 , 唯 一 的 本 分 就 是
事 奉 神 , 一 生 遵 行 神 的 旨 意 , 獻 上 身 體 作 活 祭 。 向 著 別
的 , 世 界 呀 、肉 體 呀 、 自 己 呀 都 死 了 , 而 惟 獨 向 神 活 著 。
( 6:11) 不 要 效 法 這 個 世 界 , 因 為 這 個 世 界 背 後 有 撒 但 的
作 用 , 是 與 神 為 敵 的 。 ( 約 2:15-17,雅 4:4, 加 6:14,約 5:19,林 後
4:4,約 14:30,弗 4:23,西 3:10,多 3:5) 天 天 察 驗 什 麼 是 神 最 美 好 的
旨 意 , 而 全 力 去 遵 行 。 這 才 能 進 天 國 , 得 應 許 , 永 遠 長
存 。 ( 太 7:21,來 10:36,約 2:17)
( 二 ) 恩 賜 功 用 ( 12:3-8)
怎 樣 來 事 奉 神 呢 ? 不 但 個 人 在 家 中事 奉 神 , 也 要 在 教 會
中 , 盡 基 督 肢 體 的 功 用 事 奉 神 。 按 各 人 所 得 的 恩 賜 來 服
事 , 可 能 是 ﹕
(1) 說 預 言 的 。
(2) 作 執 事 的 。
(3) 作 教 導 的 。
(4) 作 勸 化 的 。
(5) 施 捨 的 。
(6) 治 理 的 。
(7) 憐 憫 人 的 。
這 裡 神 的 恩 賜 與 聖 靈 的 恩 賜 雖 有 所 不 同 , 不 是 那 樣 超
奇 的 , 但 與 基 督 的 恩 賜 聯 在 一 都 是 神 在 教 會 中 所 設 立 的
。 ( 弗 4:11,林 前 12:4-11,27-30) 為 著 建 立 基 督 的 身 體 , 在 神
的 家 中 服 事 。 各 人 要 照 所 得 的 恩 賜 彼 此 服 事 , 作 神 百 般
恩 賜 的 好 管 家 。 ( 彼 前 4:10,11)
( 三 ) 愛 的 服 事 ( 12:9-21)
有 人 可 能 以 為 自 己 沒 有 什 麼 特 別 的 恩 賜 , 那 就 不 能 服
事 了 嗎 ? 不 是 的 , 每 一 個 信 徒 都 應 當 有 服 事 , 如 果 沒 有
恩 賜 的 服 事 。 也 能 有 愛 心 服 事 , 也 可 以 說 是 生 命 的 服 事
, 有 生 命 就 有 愛 , 有 愛 不 能 沒 有 服 事 。 是 生 命 自 然 的 流
露 和 表 現 。下 面 舉 出 幾 個 方 面 的 事 ﹕
(1) 愛 人 。
(2) 愛 弟 兄 。
(3) 恭 敬 人 。
(4) 殷 勤 、 火 熱 服 事 主 。
(5) 恆 切 禱 告 。
(6) 幫 助 聖 徒 。
(7) 為 人 祝 福 。
(8) 與 人 同 樂 , 同 哭 。
(9) 眾 人 以 為 美 的 事 , 要 留 心 去 作 。
(10)與 眾 人 和 睦 , 寧 可 讓 步 。
(11) 甚 要 愛 仇 敵 , 不 可 為 惡 所 勝 。
(12) 要 以 善 勝 善 。
第 十 三 章 ﹕ 服 權 愛 人
( 一 ) 順 服 權 柄 ( 13:1-7)
我 們 要 凡 事 順 服 神 , 這 是 基 督 徒 最 基 本 的 地 位 和 態 度
, 也 是 保 持 我 們 和 神 有 正 當 關 係 , 和 生 存 的 條 件 。 撒 但
和 亞 當 不 順 服 神 就 犯 罪 墜 落 了 。 當 我 們 在 世 為 人 的 時 候
, 神 所 命 定 的 權 柄 我 們 也 當 順 服 。 因 為 抗 拒 掌 權 的 , 就
是 抗 拒 神 的 命 , 抗 拒 的 自 取 刑 罰 。 這 裡 多 指 的 是 執 法 賞
善 , 罰 惡 的 官 。 所 以 當 納 糧 , 就 給 他 們 糧 。 當 得 稅 就 給
他 稅 , 當 懼 怕 的 , 懼 怕 他 , 當 恭 敬 的 恭 敬 他 。 ( 多
3:1,2,彼 前 2:12-17)
若 叫 我 們 違 背 神 的 命 令 , 那就 不 能 順 服 了 。 因 為 神 是 最
高 的 權 柄 , 順 從 神 不 順 從 人 是 應 當 的 。 ( 徒 4:19,又 5:29)
道 是 要 傳 的 , 還 見 逼 迫 的 時 候 , 可 以 逃 走 。 ( 太 10:23)
( 二 ) 愛 人 如 己 ( 13:8-10)
這 裡 有 一 條 是 對 待 人 的 重 要 原 則 和 為 人 標 準 , 那 就 是
凡 事 不 可 虧 欠 人 彼 此 相 愛 都 要 常 以 為 虧 欠 , 一 句 話 就 要愛
人 如 己 。 這 也 包 括 並 完 全 了 律 法 。 新 約 的 律 法 , 就 是 愛
的 律 法 。 不 是 捆 人 的 律 法 。 ( 羅 7:6,徒 15:10) 乃 是 基 督 的
律 法 , 使 人 自 由 的 律 法 。 ( 加 5:1,13,14,又 6:2,雅 1:25,又
2:8,12)
( 三 ) 趁 早 醒 悟 ( 13:11-14)
如 果 只 看 到 想 到 目 前 的 事 , 就 容 易 疲 倦 , 分 心 , 甚 至
低 沉 睡 著 。 必 須 時 常 彼 此 提 醒 、 勉 勵 。 現 在 正 是 黑 夜 已
深 , 白 晝 將 近 的 時 候 , 可 能 只 有 一 點 點 時 候 , 那 要 來 的
就 來 , 並 不 遲 延 。 ( 來 10:24,37,弗 5:14,帖 前 5:6,弗 5:14) 到 那
時 再 追 求 愛 主 , 拋 棄 世 界 , 就 晚 了 。 應 當 立 刻 儆 醒 , 脫
去 暗 昧 的 行 為 , 帶 上 光 明 的 兵 器 ,行 事 為 人 要 端 正 , 好 像
行 在 白 畫 , 不 可 … , 不 可… , 不 可 , 總 要 被 戴 主 耶 穌 基 督
。
第 十 四 章 ﹕ 討 主 喜 悅
( 一 ) 不 要 論 斷 ( 14:1-6)
為 著 重 要 真 理 , 關 於 基 本 信 仰 , 是 不 能 妥 協 的 , 但 也
不 能 憑 著 血 氣 , 與 人 爭 辯 , 互 相 攻 擊 。 為 著 非 嚴 重 的 道
理 和 不 同 的 看 法 , 卻 當 彼 此 接 納 , 不 要 辯 論 所 疑 惑 的 事
。 例 如 吃 食 物 , 守 節 日 等 , 要 容 許 人 有 自 己 看 法 和 主 張
, 不 要 論 斷 別 人 的 僕 人 。 他 自 有 他 的 主 人 在 有 人 將 自 己
的 地 位 站 錯 了 。 管 不 屬 自 己 範 圍 的 事 。 不 造 人 , 反 絆 倒
人 是 不 對 的 。
( 二 ) 為 主 而 活 ( 14:7-12)
一 個 真 正 屬 主 的 人 , 只 知 道 為 主 而 活, 不 再 為 自 己 ,
連 死 也 是 為 主 。 不 為 自 己 , 或 活 或 死 總 是 主 的 人 , 叫 主
基 督 在 我 們 身 上 顯 大 。 ( 腓 1:20) 保 羅 立 的 志 向 , 獻 是 今
生 來 世 都 要 討 主 的 喜 悅 。 ( 林 後 5:9) 祂 是 我 們 的 主 , 我
們 一 切 都 向 他 負 責 , 不 必 彼 此 論 斷 , 因 為 我 們 都 要 站 在
神 的 台 前 , 免 得 那 時 要 說 明 我 們 所 不 願 被 人 知 道 的 , 顯
露 我 們 所 不 願 看 見 的 。 這 神 台 前 與 2:2,3,5,的末 日 在 白 色 大
寶 座 的 審 判 不 同 。 ( 啟 20:11-15) 這 裡 是 指 著 對 信 徒 , 神 家
的 人 , 當 主 再 來 時 在 基 督 台 前 的 審 判 。 ( 林 後 5:10,彼 前
4:17) 審 判 的 內 容 包 括 言 語 , 行 為 , 意 念 。 對 神 , 對 人 及
生 活 , 工 作 各 方 面 的 事 。 ( 太 12:36,又 16:27,林 前 4:5,又 3:13-
15,西 3:23-25,提 前 5:24,雅 2:13,又 5:9,12, 彼 前 1:17,約 4:17,來 13:4)
( 三 ) 靈 中 喜 樂 ( 14:13-23)
既 然 要 愛 人 如 己 , 就 不 能 叫 弟 兄 懮 愁 , 為 食 物 更 不 應
該 了 , 因 為 神 的 國 不 在 乎 吃 喝 , 只 在 乎 公 義 , 和 平 並 聖
靈 中 喜 樂 。 注 意 外 表 上 的 一 些 事 物 , 沒 有 活 在 神國 的 實 際
裡 , 沒 有 讓 神 的 國 顯 明 出 來 , 都 不 能 討 神 喜 悅 。 所 以 要
追 求 和 睦 與 彼 此 建 立 的 事 。 不 可 絆 倒 弟 兄 。 就 是 自 己 以
為 可 行 的 事 上 , 能 不 自 責 就 有 福 了 , 一 有 責 備 , 就 不 能
向 神 坦 然 無 懼 。 ( 約 3:21) 若 有 疑 心 而 吃 , 就 必 有 罪 。 凡
不 是 出 於 信 心 的 都 是 罪 。 這 樣 , 無 論 作 什 麼 必 須 出 於 信
心 而 作 , 信 心 是 靈 裡 面 的 事 。 裡 面 不 安 表 明 聖 靈 不 同 意
, 不 許 可 , 不 應 勉 強 去 作 任 何 事 。 心 中 沒 有 聖 靈 裡 的 喜
樂 , 就 證 明 一 個 人 裡 面 的 屬 靈 情 況 不 對 了 , 與 聖 靈 脫 節
了 。 我 們 若 時 常 看 看 我 們 心 裡 是 不 是 有 喜 樂 , 屬 天 、 屬
靈 的 喜 樂 , 因 為 喜 樂 是 聖 靈 的 果 子 。
第 十 五 章 ﹕ 效 法 基 督
( 一 ) 彼 此 接 納 ( 15:1-13)
基 督 徒 的 意 思 就 是 一 個 小 基 督 , 不 但 屬 基 督 也 像 基 督
, 一 生 追 求 的 目 標 就 如 保 羅 所 說 的 是 效 法 基 督 。 ( 林 前
11:1) 祂 是 我 們 的 榜 樣 和 標 竿 。 ( 彼 前 2:21,腓 3:14) 基 督 不
求 自 己 的 喜 悅 , 我 們 也 當 效 法 基 督 那 樣 的 捨 己 , 求 別 人
的 益 處 。 擔 代 別 人 的 軟 弱 , 彼 此 同 心, 一 心 一 口 榮 耀 神 。
要 彼 此 接 納 , 像 基 督 接 納 我 們 一 樣 。 基 督 作 了 受 割 禮 人
的 執 事 , 要 證 實 所 應 許 列 祖 的 話 。 叫 外 邦 人 也 一 同 蒙 恩
惠 , 可 以 在 基 督 裡 同 為 後 嗣 , 同 為 一 體 , 同 蒙 應 許 。 (
弗 3:6)
( 二 ) 福 意 祭 司 ( 15:14-21)
保 羅 是 緊 跟 主 , 效 法 主 的 人 , 主 也 同 他 作 祂 的 僕 人 和
福 音 的 祭 司 。 叫 他 所 獻 上 的 外 邦 人 , 因 著 聖 靈 , 成 為 聖
潔 , 可 蒙 悅 納 。 神 的 救 恩 不 但 叫 我 們 得 救 , 也 讓 神 得 著
可 用 的 器 皿 。 成 就 神 的 旨 意 。 神 捨 去 祂 的 兒 子 要 得 到 許
多 兒 子 , 主 為 人 流 出 寶 血 , 要 得 一 些 人 完 全 為 祂 活 著 和
工 作 。 保 羅 是 主 耶 穌 十 架 的 產 物 , 叫 他 能 傳 十 字 架 的 福
音 , 並 用 神 蹟 , 奇 事 的 能 力 , 並 聖 靈 的 能 力 使 外 邦 人 順
服 , 要 將 福 音 傳 到 地 極 。
( 三 ) 供 給 聖 徒 ( 15:22-33)
保 羅 要 往 西 班 牙 去 傳 福 音 , 經 過 羅 馬 , 與 那 裡 的 人 交
通 , 以 後 到 耶 路 撒 冷 去 供 給 聖 徒 。 因 有 外 邦 的 教 會 湊 出
捐 項 , 給 耶 路 撒 冷 的 窮 人 , 外 邦 人 既 然 在 他 們 屬 靈 的 好
處 有 分 , 就 當 把 養 身 之 物 供 給 他 們 。 ( 林 後 9:1-5)
保 羅 請 羅 馬 教 會 的 弟 兄 們 一 同 竭 力 為 他 禱 告 , 也 為 所
辦 捐 項 的 事 禱 告 。 保 羅 也 常 請 各 教 會 為 他 禱 告 。 ( 西
4:3,帖 前 5:25,帖 後 3:1,腓 1:19,來 13:18) 因 為 禱 告 就 是 給 人 最 大
的 幫 助 .( 林 後 1:11) 也 是 對 聖 徒 屬 靈 的 供 應 。
第 十 六 章 ﹕ 問 安 祝 福
( 一 ) 問 安 ( 16:1-16)
保 羅 在 本 書 的 末 了 , 介 紹 哥 林 多 海 港 堅 革 哩 教 會 的 女
執 事 非 比 , 托 她 將 本 書 信 帶 到 羅 馬 , 並 請 羅 馬 的 教 會 接
待 她 , 因 她 素 來 幫 助 許 多 人 , 也 幫 助 了 保 羅 。
然 後 向 他 們 問 安 , 共 提 名 有 二 十 六 位 。 其 中 有 三 分 之
一 為 婦 女 , 可 見 早 期 教 會 , 婦 女 就 有 重 要 地 位 和 服 事 。
其 中 有 保 羅 的 同 工 , 百 基 拉 和 亞 居 拉 , 他 們 家 中 一 直 有
教 會 。 ( 林 前 16:19) 有 保 羅 初 結 果 子, 有 和 保 羅 一 同 坐 監
的 , 有 為 主 勞 苦 作 工 的 , 還 有 其 他 的 弟 兄 姊 妹 。 以 及 與
他 們 在 一 處 眾 聖 徒 。 這 裡 多 次 提 到 “ 在 基 督 裡 ” 這 是 真
正 的 關 係 和 屬 靈 的 交 通 。
( 二 ) 勸 告 ( 16:17-20)
保 羉 在 問 安 之 餘 插 進 勸 勉 , 警 戒 的 話 , 這 表 明 保 羅 對
主 的 忠 心 和 對 信 徒 的 愛 心 , 勸 他 們 要 留 心 , 躲 避 那 些 聽
人 跌 倒 , 背 乎 真 道 的 人 。 願 意 他 們 在 善 事 上 聰 明 , 在 惡
事 上 愚 拙 , 並 求 神 快 將 撒 但 踏 踐 在 他 們 腳 下 , 主 已 經 得
3S 。 ( 創 3:15)
( 三 ) 祝 福 ( 16:21-27)
在 加 上 問 安 的 人 名 之 後 就 為 他 們 祝 福 , 神 能 照 ﹕
(1) 所 傳 的 福 音 。
(2) 所 講 的 耶 穌 基 督 .
(3) 永 古 不 言 的 奧 秘 , 堅 固 他 們 的 心 。
這 福 音 的 奧 秘 已 經 顯 明 出 來 。 ( 弗 3:3-9,又 6:19,20) 借 先
知 的 事 指 示 萬 民 , 使 人 信 服 真 道 , 願 榮 耀 因 基 督 歸 於 神
, 直 到 永 遠 , 阿 們 。
註 : 此 羅 馬 書 為 田 雅 各 牧 師 所 著 , 歡 迎 信 徒 使 用 廣 傳 。
惟 請 尊 重 原 作 , 採 用 時 請 註 明 原 作 出 處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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